各会员单位,各有关单位: 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73号令)和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74号令)(以下简称“两个规定”)已于2023年4月4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, 2023年5月5日起实行。为帮助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及相关人员准确掌握“两个规定”,落实(质量)安全主体责任,强化主要负责人(质量)安全责任,规范(质量)安全管理人员行为,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,河南省设备管理协会联合陕西省设备管理协会,于2024年4月22—25日在陕西省安康市举办“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(质量)安全总监、(质量)安全员培训班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时间及地点 (一)时间: 2024年4月22日下午14:00—18:00报到,4月23—25日培训; (二)地点:(安康市岚皋南宫山大酒店)。 (交通路线详见附件)。 二、培训对象 (一)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、(质量)安全总监、(质量)安全员; (二)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拟担任(质量)安全总监、(质量)安全员的人员; (三)按照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》要求,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(A)项目证书的人员; (四)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相关管理及作业人员 三、培训内容 (一)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73号令)和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73号令)解读; (二)TSGZ0007-2023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试指南》和TSGZ0008-2023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》解读; (三)特种设备法律法规、安全技术规范、标准解读; (四)特种设备专业基础知识、应急救援,事故调查与处理; (五)(质量)安全总监、(质量)安全员岗位职责和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解析; (六)(质量)安全风险识别、防控及(质量)安全风险管控清单; (七)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; 培训后进行测试,经测试合格后,由陕西省设备管理协会颁发《特种设备生产(使用)单位质量安全总监(安全总监)培训证书》或《特种设备生产(使用)单位质量安全员(安全员)培训证书》。 四、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自愿参加,额满即止;请于4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好后发到河南省设备管理协会邮箱:henanshexie@163.com。 五、培训费和食宿费 (一)培训费:1800元/人; 以上费用含专家费、场租费、资料费、耗材使用费、发票税费等。培训费发票由西安九州会务服务有限公司开具。 (二)食宿费 培训期间,参加人员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住宿费发票由酒店开具。 六、其他事项 若对活动需进一步了解,可按以下方式与主办方联系: 陕西省设备管理协会联系人: 王少锋 联系电话:18292066769 李晓梅 联系电话:18049581332 河南省设备管理协会联系人: 王老师 联系电话:13653857995 帖老师 联系电话:15136176939 荆老师 联系电话:18838974663 河南省设备管理协会官网 http://www.hnsbgl.org.cn/
附件:1.参加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 (质量)安全总监、(质 量)安全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河南省设备管理协会 2024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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